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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大米”凸显土壤污染治理困局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时间:2013-05-25 【字号:

近期,广州“毒大米”事件又一次进入了媒体的视野。伤害人体健康的“毒大米”出现在民众餐桌上,无法不令人心忧。

广州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检结果显示,44.44%的大米存在镉含量超标问题。专家指出,“镉米”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大米产地土壤遭受镉等重金属污染。

有环保专家估算,到目前为止,重金属至少污染了中国10%的耕地。18亿亩耕地是中国必须确保的“生命线”,如今10%的耕地已经被重金属污染,意味着18亿亩耕地的“生命线”被突破,粮食安全状况堪忧。

长期以来,比之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所受到的重视程度似乎不如前两者。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更有可视性、可感性,而土壤污染缺少直观的感受,问题的暴露也不在于一时,但近几年来,关于土壤污染问题的揭示越来越多,也反映出土壤污染形势日益严峻。

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一般具有以下4个显著特点:第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出现环境健康问题通常会有较长时滞,往往需要通过对土壤样品进行详细及全面的分析化验和农作物的残留检测,甚至要通过对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长期跟踪研究后才能确定。比如日本的”痛痛病“,是经过了10~20年之后才逐渐被人们所认识。”高胜达指出。

第二是累积性和长期性。高胜达强调,污染物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么容易扩散和稀释,它会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逐步超标。

第三是不可逆转性。“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许多有机化学物质的污染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高胜达如是说。

第四是治理的复杂性。高胜达透露,由于缺乏流动性,积累在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很难靠稀释和自我净化作用来消除。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往往很难修复。“而且土壤污染有非常强的区域性,一个污染场地的不同区域,污染程度和类型会有很大的不同,有可能要同时采取不同的修复策略和手段。”

法规和标准仍有待完善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污染与控制研究室研究员谷庆宝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国污染土壤的防治和管理缺乏全面系统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实际的管理中往往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关于污染土地的法律责任的归属,现有法律的界定还不明确,实际操作也有问题。同时,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与污染土壤的区别和联系也需进一步明确。”谷庆宝强调。

此外,高胜达也表示,现有的污染土壤治理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健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主要针对农业用地,而对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的适用性较差。”他指出,由于主要是针对农业,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没有包括所有污染物,尤其是有机污染物,仅列有“六六六”和“ddt”两项有机污染物指标,缺少其他污染物的限量标准。

而针对城市土壤治理,高胜达指出,与城市土壤环境管理有关的只有1999年由当时的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但只是参考基准而非强制执行标准,“由于该基准本身也未充分考虑土地开发的不同需要和土地修复技术的经济可行性,实际操作困难较大。”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尽管有不少土壤修复的相关技术法规和管理办法正在进行草拟或公开征求意见,但没有颁布全国性的污染土壤修复标准,现有的相关管理法规中也未强制要求污染场地必须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调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未指定环境修复和验收技术标准。“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土壤修复项目的科学和依法实施,限制了土壤修复产业化的推进,成为土壤修复市场和行业健康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谷庆宝为此感到十分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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